號: 003187229/202407-00038 信息分類: 部門和專家解讀
發(fā)布機構: 宿州市政府辦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7-25 發(fā)布日期: 2024-07-25 12:55
文  號: 性: 有效
生效時間: 廢止時間: 暫無
名  稱: 【文字解讀】《宿州市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制度》《宿州市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評估制度》文字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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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讀】《宿州市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制度》《宿州市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評估制度》文字解讀

來源:宿州市政府 瀏覽量: 發(fā)表時間:2024-07-25 12:55 編輯:信息公開

202478日,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制發(fā)了《宿州市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制度》《宿州市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評估制度》(以下簡稱《兩個制度》),為推動制度有效落實,現作如下解讀:

一、制定背景及依據

為進一步規(guī)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加強跟蹤決策執(zhí)行情況和實施效果監(jiān)督,著力提高我市行政決策質量和效率,避免因決策失誤產生矛盾糾紛、引發(fā)社會風險、造成重大損失。市政府辦公室依據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行政法規(guī),參考《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安徽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定》《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規(guī)則》等中央和省、市相關文件要求,決定牽頭起草《兩個制度》。

二、制定意義及總體考慮

一是完善配套機制。《兩個制度》的起草,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推進重大行政決策配套制度建設的重要措施;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安徽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定》,完善我市重大行政決策機制、提高決策質量的重要保障。二是體現民主決策。公眾參與是重大行政決策規(guī)定程序的首要環(huán)節(jié),既能在決策初始階段最大限度地聚集民智、匯集民意,也能更好地反映群眾意愿和市場需求,符合經濟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盡可能地減少因決策失誤或不當造成的損失。三是堅持跟蹤問效。為全面評估重大行政決策出臺后的實施效果,保證決策實施效果與制定目標的一致性,及時發(fā)現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產生原因,有必要起草我市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評估制度,組織開展實施后評估。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5月初,市政府辦公室組織機關黨委、法規(guī)科、政務公開辦等科室著手起草。在充分借鑒山東、四川、重慶等省市以及省內部分地市做法的基礎上,于5月中旬形成了《兩個制度》初稿。先后征求了各縣區(qū)、市政府有關部門,以及各位市長、秘書長的意見建議,并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宿州市重大行政決策公眾意見征集平臺征集社會公眾意見30天。市政府辦公室根據意見征集情況,對《兩個制度(征求意見稿)》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兩個制度(送審稿)》。628日,市政府機關黨組會議研究通過。72日,通過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75日,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78日,以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fā)實施。

、主要內容

宿州市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制度》內容共二十條。第一條至第條,主要明確制度制定目的和依據、適用范圍、部門職責分工,以及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活動的相關要求條至第十六條,明確不同類型的重大行政決策應當采取相應的公眾參與方式,分別對重大行政決策通過座談、聽證會、民意調查向社會發(fā)布決策草案、邀請公眾代表列席政府會議等形式征求意見,以及組織方式、參與人數、意見收集與采納、結果反饋與運用,提出了具體要求。十七條至第十九條,主要對重大行政決策經市政府審議確定后的發(fā)布解讀、執(zhí)行中的跟蹤回應和評估、執(zhí)行后的效果公開進行明確。第二十條,明確本制度參照執(zhí)行范圍和實施日期。

宿州市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評估制度》內容共十條。第一條至第四條,主要明確制度制定依據、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評估的內涵、堅持原則和職責分工。條,明確了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評估實施的情形、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須滿足的條件。條至第條,明確決策實施后評估要滿足合法性、合理性、協調性、績效性、規(guī)范性、可操作性六項標準,應遵循成立評估小組、制方案、調查研究和形成報告四個程序。同時,明確承辦部門也可結合實際采用簡易程序進行評估。條至條,主要對評估報告公眾意見采納、評估成果運用,以及評估報告應該包括的主要內容、公開要求進行了明確。第十條至條,主要對本制度執(zhí)行的責任追究、考核,以及參照執(zhí)行范圍和實施日期進行了明確。

五、保障措施

一是強化制度落實責任。市政府及決策機關要抓好《兩個制度》落實,市政府辦公室對《兩個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督導考核,將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將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評估情況納入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考核。二是細化工作落實舉措。《兩個制度》分別對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的類型、組織形式,以及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評估遵循的程序等進行了細化,便于決策執(zhí)行機關操作,推動制度落實。三是明確參照執(zhí)行范圍。縣(區(qū))政府、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法律法規(guī)授權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組織,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評估可參照本制度執(zhí)行。

六、咨詢方式

咨詢科室: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

咨詢電話:0557-302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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