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態(tài)環(huán)境問題整改驗收銷號公示
第二輪中央環(huán)境保護督察反饋的“一些市縣及自然資源部門對礦山整治工作重視不夠、督促不力, 甚至敷衍應付,加之驗收把關不嚴,部分露天礦山整治工作明顯滯后, 一些上報完成整治的礦山生態(tài)破壞問題仍然突出。部分廢棄礦山長期未落實治理要求”問題(編號三十八)已整改完成,并通過核查驗收。根據(jù)《安徽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問題整改工作實施辦法》要求,現(xiàn)將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問題
一些市縣及自然資源部門對礦山整治工作重視不夠、督促不力, 甚至敷衍應付,加之驗收把關不嚴,部分露天礦山整治工作明顯滯后, 一些上報完成整治的礦山生態(tài)破壞問題仍然突出。部分廢棄礦山長期未落實治理要求。
二、整改實施主體
市委、市政府。
三、整改任務措施
(一)2021 年底前完成礦山生態(tài)修復驗收標準制定,并印發(fā)實施。
(二)2021 年底前對全省已完成整治的礦山開展“回頭看”,逐一核查,明確需要重新整改的項目,并制定整改方案;2022 年全面組織實 施;2023 年底前完成驗收。
(三) 2022 年底前對露天礦山和廢棄礦山整治工作滯后的,加強調度督辦,督促按期完成。
(四)2021 年底前完善礦山生態(tài)修復項目管理制度,對礦山生態(tài)修復項目實施全過程監(jiān)管。
四、目標任務
礦山整治“回頭看”基本完成,露天礦山按“一礦一策”要求完成整治;已整治礦山落實交接管護,已治理礦山生態(tài)破壞問題得到解決。
五、完成時限
2023年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況
第二輪中央環(huán)境保護督察反饋編號三十八項問題已按照整改措施和整改標準完成整改,如對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7日,共10個工作日)向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國土空間生態(tài)修復處反映。
監(jiān)督電話:0551-62553127
電子郵箱:ahzrzytxfc@163.com
2023年12月14日